|
一、申报条件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金山区内。
(二)持续经营时间超过1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纳税,愿意按要求报送会计信息和资料。
(五)2022年3月1日-5月31日期间获得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扶持。
二、补贴方式及标准
采取货币资金补贴方式,直接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担保费补贴。
补贴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当年度担保贷款1000万元以下(含),按时还本付息的,给予100%担保费补贴;当年度担保贷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按时还本付息的,给予50%担保费补贴。超过2000万元的,不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