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对象
小微科技型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注册地、经营地、财税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域范围内(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南汇新城镇、泥城镇、书院镇、万祥镇、四团镇)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2日至5月26日。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