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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监局】(2022年第119期)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创新贡献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编辑时间:2022-06-12 16:50:24    浏览次数:322

一、提名重点

本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聚焦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表彰在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准项目、组织和个人。本市提名的重点如下:

1.标准项目奖:

聚焦《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的技术领域,重点提名有效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促进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标准项目。

2.组织奖:

重点提名在标准科研、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组织。

3.个人奖:

重点提名在重大标准化战略规划制定、标准科研、国际标准化、标准实施、标准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其中,终身成就奖注重国际国内影响力和重大标准化战略规划制定,突出贡献奖注重科研创新和标准推广应用,优秀青年奖注重标准化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单位和专家

根据修订后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创新贡献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标创函〔202267号),提名工作包括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和专家可在国家标准委网站上的“2022年中国创新贡献奖提名专栏中查询。

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可以提名标准项目奖3个,组织奖1个,个人奖(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奖)各1个。另外,还可额外提名1项团体标准参评标准项目奖,不占提名名额。

(二)被提名对象要求

依法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单位,可由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提名。被市市场监管局提名的标准项目、组织、个人,应当符合《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被提名的标准项目应当为单项标准(含若干部分组成的标准)。

2.被提名的标准项目应当现行有效且实施2年以上,即于2020510日前(含当日,下同)实施。其中:

——被提名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应当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标准委完成备案;

——被提名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应当于2020510日前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被提名的国际标准不包含技术规范(TS)、技术报告(TR)、可公开提供的规范(PAS)或其他类型的文件。

3.同一人同一届只能作为一个被提名标准项目的完成人。

4.被提名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应当与标准文本所列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顺序一致。若标准文本未列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则应当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公示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顺序一致。若起草单位或起草人放弃被提名资格,应当由该起草单位或起草人出具书面声明。

5.优秀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510日后出生)。

6.已获得往届标准项目奖的标准,以及已获得上一届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的,本届不得被提名。

三、申报时间

2022624日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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