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项目
(一)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二)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金山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金山区众创空间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1.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2.企业近三年的研发投入不低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
3.拥有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自主知识产权;
4.企业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5.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且上年度净利润不能为负;
6.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二)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依托企业在本行业领域内的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
2.具有高水平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研发及实施队伍;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独立的研发场所,具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
4.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有一定的自有资金。申报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达到5000万元,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或每年不低于300万元;
5.依托企业应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培养、开放交流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
6.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组织体系健全,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7.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附有联合申报协议书,明确一个主要申报单位,以及各个申报单位在中心运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三)金山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学研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品);
2.转化的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
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运行状况良好;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
5.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
6.优先支持防控新冠疫情类相关项目。
(四)金山区众创空间建设
1.运营管理机构须具有创新创业服务、创业投资和企业管理经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且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管理制度完善;
2.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创业团队和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占场地总面积的70%以上;
3.具有明确的符合区域产业定位的专业发展方向,入驻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不低于10家,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比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企业占比不低于30%;
4.具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功能,为入驻对象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人力资源、技术开发与交流、投融资及市场拓展等专业化服务,提供1-2个投融资案例;
5.申报企业正式运营不少于6个月,有较为明确的盈利模式,有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的运营机制,有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的工作机制等。
4、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三、补贴方式
(一)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通过认定后给予60万元资助。
(二)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通过认定后给予15万元资助。
(三)金山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通过认定后给予20万元资助。
(四)金山区众创空间建设
经评审、公示通过的众创孵化载体给予20万元资助,实际运营满1年、验收通过后再拨付10万元资助。
对区内的众创孵化载体开展年度服务绩效评估考核,根据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数量、成效等综合评审考核情况给予支持。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对考核优秀的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考核良好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众创空间中,对考核优秀的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对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不合格或不参加绩效评价的,将取消资格。
四、申报时间
2022年6月30日下午4:30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