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审条件
复审企业研发机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
2、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数100人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3、经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达300万元以上。
二、复审时间
系统填报起始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日。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