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
鼓励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运营管理主体,向受2022年新冠疫情影响的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参照租金减免总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报主体
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市、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的运营管理企业。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在本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非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资比例低于50%;
2、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需经市或区级认定,产业导向应符合《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管理办法》(黄经委规〔2021〕1号)的要求;
3、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的房屋属性为非国有,国资比例低于50%;
4、已实际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以内租金;
5、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确保园区运行安全有序。无安全生产事故;
6、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需有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无消防安全事故;
7、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需严格规范相关防疫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日常消杀、医废处置、扫码测温等各项工作;
8、需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实施联络员制度,并定期报送园区、楼宇和空间统计信息。
四、支持方式
事后一次性资助。
五、申报时间
7月29日之前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