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企业注册地须在高新区区域内、税管地在金山的,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金山重点转型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非上海户籍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本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4.与金山重点转型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备注:“双一流”建设高校15所指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
二、申报时间
8月1日前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