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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信委】(2022年第167期)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工作

编辑时间:2022-08-07 13:56:04    浏览次数:334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统筹指导、扎实推进、科学评价、注重成效的原则,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试点任务实施,推动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效果明显、示范性强的“5G+医疗健康”标志性应用成果。

二、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试点项目单位要按照建设目标,加强项目管理、技术研发、应用创新和资金人才保障,推动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试点项目单位需从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17:00提交年度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实时更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点任务的目标落实、建设应用、成效推广、组织保障、后续计划等情况。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通信管理局将指导中国信通院上海工创中心完成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的审核工作。

原则上,试点项目牵头单位不允许调整,出现试点项目参与单位增减、试点项目中止、项目负责人调整等情况,由试点项目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通信管理局审核、批复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三、做好项目验收准备

各试点项目单位在项目到期后一个月内递交验收申请,可申请提前验收(见附件2),并提交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通信管理局将指导中国信通院上海工创中心完成上海市试点项目验收工作,并将试点项目验收结果和推荐的典型试点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上海市入围国家试点项目的30%)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复核。

四、维护项目建设环境

各试点项目建设单位需持续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明确项目建设分工,打造各细分领域内的典型场景,及时解决项目存在问题,保证项目成果顺利落地。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通信管理局做好试点工作的统筹推进,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对前景好、示范效应强的试点项目加强宣传推广,指导中国信通院上海工创中心在试点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技术交流、评估评价参考标准制定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

五、其他事宜

2022年9月30日17:00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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