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政策
(一)政策条款
对于当年度获得上海市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贷款2000万元(含)以下,且按时完成还本付息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全额担保费补贴。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注册及税务登记关系在本区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成功通过银行获得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贷款合同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之间到期且已完成还本付息的中小微企业。
3、当年度申请担保补贴的贷款总额未超过2000万元。
4、已通过其它渠道享受过相关担保费用补贴的贷款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报时间
申报将采用分批受理形式,本批次申报受理时间为11月18日起至12月1日止。后续批次申报时间待具体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