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公司动态
政策资讯
地址:上海市曲阳路800号
       商务中心大厦2705室
网址: www.e-etrade.com
电话: +86 21 55886710
传真: +86 21 65528600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上海市科委】(2022年第258期)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宝山转型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编辑时间:2022-12-12 09:01:29    浏览次数:302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生物医药

研究内容:面向未来健康产业方向,结合“上海创新型疫苗科技园”等特色基础,开展新型疫苗、mRNA药物、细胞药物等创新药物的临床前研究,并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加快生物医药创新成果转化落地。

执行期限:2022101日至20249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2:1

专题二、新材料

研究内容:面向航天、核电、通信、绿色低碳等应用需求,聚焦精品钢、特种合金、高端膜材料、特殊性能纳米材料等战略前沿材料,开展宏量制备技术研究,实现产品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2022101日至20249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2:1

专题三、新一代信息技术

研究内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互联网、软件研发、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应用,拓展应用场景,开展技术验证:(1)针对海量云基础设施运维、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等应用需求,研究多云基础设施编排框架设计、低代码快速开发等关键共性技术,并实现示范应用;(2)针对大型公共场所疫情风险防控需求,研究生物气溶胶在线监测预警技术,并实现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2022101日至20249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1)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2:1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专题一~专题三申报主体应为注册在上海宝山区的企业,鼓励采取产学研协同创新方式开展。

三、申报时间

20221289:00-2022122716:30

上一篇:【上海市科委】(2022年第257期..     下一篇:【上海市经信委】(2022年第258..
公司简介  |  管理咨询  |  公共服务  |  进出口贸易  |  成功案例  |  新闻动态  |  需求反馈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3 上海义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后台管理]  沪ICP备2024098480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