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标准
百强优秀企业申报主要标准:1.百强优秀企业可合并关联企业申报,以纳税额最高企业作为申报主体,主体企业须达到当年度入库税收3000万元(含)以上,被合并企业须达到当年度入库税收500万元(含)以上;2.百强优秀平台型企业,以平台作为申报主体,平台汇总入驻企业纳税额后须达到当年度入库税收3000万元(含)以上(具体税收以税务部门核实的实际入库数为准)。
二、申报时间
请各企业于2022年12月20日前申报。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