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条件
(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1.在本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8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800万元以上。
4.按照“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质量奖。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5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上海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前100名或进入“上海市最具投资潜力50佳创业企业评选”名单或“诸神之战全球创客大赛上海赛区”优胜名单的企业。
(5) 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前十位起草单位或参与制修订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前三位起草单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认定或复核为本区“专精特新”企业
1.在申报或复核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