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在本区登记注册,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组织;
从事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个人。
二、推荐渠道及方式
请各单位围绕百强企业、“上海品牌”认证企业、驰(著)名商标企业、老字号企业、区域知名优质组织(包括经济小区、律所、养老机构等)和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标杆示范作用明显的个人开展走访推荐活动,其中:
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要发挥好宣传推动的主力军作用,在百强、上海品牌认证、驰(著)名商标企业中至少择优推荐40户企业;
各镇、街道要围绕区域其他知名、优质企业择优推荐3户企业;
各行业主管部门(卫生、教育、司法、民政、国资等)要根据行业特点开展走访推荐活动,至少择优推荐2-3户企业或个人;
区人社局要结合全区人才建设的实际开展推荐活动并择优上报5-8位个人。
三、评价准则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质量奖是青浦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和个人。
奖项评定根据《上海市青浦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详见附件2-5)进行,获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组织)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个人)将由区政府实施表彰奖励。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