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公司动态
政策资讯
地址:上海市曲阳路800号
       商务中心大厦2705室
网址: www.e-etrade.com
电话: +86 21 55886710
传真: +86 21 65528600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上海市科委】(2022年第273期)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上海市科普基地资质检查和运行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编辑时间:2023-01-03 09:08:35    浏览次数:325

一、对象

1、列入《关于发布2022-2023年度上海市科普基地名单的通知》(沪科〔2022〕296号)的示范性科普场馆参加2022-2023年科普基地资质检查。

2、列入《关于发布2022-2023年度上海市科普基地名单的通知》(沪科〔2022〕296号)的基础性科普基地根据依托单位性质和基地所属领域,三年内分批次参加资质检查。依托单位性质为医院、科研院所、学校和企业(所属领域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药卫生、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科普基地参加2022-2023年度科普基地资质检查。不在本次资质检查范围内的基础性科普基地保留资质。

3、由市科委支持建设并完成2022年度招生培训计划的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参加2022-2023年科普基地资质检查。

4、参加本次资质检查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科普基地,自愿参加运行绩效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市科委专项资助的参考依据: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认定为示范性科普场馆、基础性科普基地并正常运行、向社会开放满2年以上;认定为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2)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3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根据归属地管理原则,示范性科普场馆和基础性科普基地应获得所在区科委(协)推荐。

二、内容

表格填报:各科普基地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运行实绩,填写《上海市科普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基地检查:根据《上海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对科普基地的运行资质进行检查;综合评价:选取关键绩效指标对科普基地的运行绩效开展综合评价。

三、时间

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方式

示范性科普场馆、基础性科普基地资质检查和运行绩效综合评价采用网上数据填报、系统打分、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采用数据填报、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

五、流程

1、本次资质检查范围内的科普基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科技管理平台,网址:svc.stcsm.sh.gov.cn),填报《上海市科普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参加运行绩效综合评价的单位须提供本单位当年度用于科普工作的财务支出凭证和经费决算表,作为市科委专项资助重要依据。填报时间:

示范性科普场馆:截止至1月13日15:00;

基础性科普基地:截止至1月13日15:00;

青少年实践工作站:截止至1月13日15:00。

(业务咨询:张臻亮,53080900-186,13917136697)

2、2023年2月3日15:00前,区科委(协)对示范性科普场馆、基础性科普基地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初评,根据初评意见,登录(上海科技管理平台,网址:svc.stcsm.sh.gov.cn),录入是否推荐参加运行绩效综合评价意见。

市科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并最终确定本次资质检查及运行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六、结果

通过科普基地资质检查的,可以以“上海市科普基地”名义开展科普工作和科普服务。未通过科普基地资质检查的,予以一定整改期限;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科普基地资质。在本次检查范围内,但不按照规定参加资质检查的取消科普基地资质。

市科委根据科普基地运行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并按照不超过基地当年度开展科普工作实际支出的原则给予相应资助。综合评价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上一篇:【上海市经信委】(2022年第273..     下一篇:【松江区经委】(2022年第273期..
公司简介  |  管理咨询  |  公共服务  |  进出口贸易  |  成功案例  |  新闻动态  |  需求反馈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3 上海义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后台管理]  沪ICP备2024098480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