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项设置
设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和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两个奖项:
(一)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
一等奖1名,每个5万元奖励
二等奖3名,每个2万元奖励
三等奖6名,每个1万元奖励
(二)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
10名,每人1万元奖励
三、评选条件
(一)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
为本区建设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的团队,可以参加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的评选,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研究或软科学研究中取得较大成就,对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政府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或推进的;
2、在本区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3、拥有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改进或解决复杂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并在国内或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
4、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中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或关键技术突破的。
提名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的,其核心技术必须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整体技术应用达2年以上。属于土木工程类项目的相关工程必须投入使用,且工程验收通过达2年以上;属于产学研合作的项目,需提供有效的合作证明材料(专利转让合同、出资证明、合署论文等)。反映成果经济效益的材料必须能说明该成果产生的直接效益及其计算依据,而非企业的整体效益或间接效益。
(二)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
在金山区工作并缴纳社保,截止至2023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可以参加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的评选,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较大突破或对科技发展有突出贡献的;
2、在本区高新技术领域企业或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3、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中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关键技术突破的。
提名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的,按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分类评审。属于基础研究类人才,需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外著名期刊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担任地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属于应用研究类人才,需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担任地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所属企业在同行中名列前茅。
三、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5日前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