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内容
按照《实施办法》第八条(支持营造产业氛围)、第九条(支持产业载体建设)(一)支持时尚创意地标打造,以年度评选形式,组织开展对上海虹桥时尚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时尚地标、时尚活动等进行评选,由专家评选出当年度获奖的时尚地标、时尚活动等,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
(二)同一项目当年度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申报。同一或类似项目已获得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给予支持。
(三)申请企业在申报中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将企业的失信行为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
(四)申报企业需对上海虹桥时尚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具有贡献。
(五)时尚创意活动需在长宁落地,并已完成举办。
(六)时尚地标需对拉动消费、促进消费升级有积极推动作用。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置“年度时尚地标”和“年度时尚活动”两个奖项。
获得“年度时尚地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获得“年度时尚活动”的企业,经综合评估,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实际资金投入总量的50%。
四、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