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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2023年第049期)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时间:2024-01-31 17:05:28    浏览次数:773

一、评选要求

科普作品包括科普微视频和科普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须为上海单位制作拍摄或出版。

(一)科普微视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围绕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有利于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2.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3.参选作品应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之间完成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视频应在电视台播出或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播放且累计点击量不低于10万次,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4.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5.视频中的文字语音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6.形式、格式要求: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二)科普图书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具备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有利于推动科普事业发展,有利于提升公民科学素质。

2.作者应承诺参选作品的原创性,保证拥有参选作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参选作品应为20211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图书发行量应达到3000册以上。

4.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5.未曾获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被科技部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中国科协、中国作协评选为优秀科普作品。

6.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参评。

二、报名方式

1.各委办局、各区科委(协)可推荐科普微视频、科普图书各5部。

2.科普作品的第一创制(主编)单位可以直接推荐。

3.科普作品的作者自荐。

三、申报时间

2023331日(周五)下午15:00

四、评选办法

经资格审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议专家组,对参评的科普作品进行评议,形成优秀科普作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作为2023年上海市科普优秀作品向社会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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