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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闵行区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指南的通知

编辑时间:2022-04-24 16:40:06    浏览次数:9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发〔2016〕15号)的通知要求,现组织2018年度闵行区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区注册2年以上(2016年8月30日之前注册成立)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1、区产学研合作计划旨在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企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促进技术创新要素的有效组合,提高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能力。

  2、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3、申报项目须为申报单位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项目。

  二、申报方式与流程

  1、网上填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登陆“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 (http://kjzc.mhkj.gov.cn),点击“法人一证通登陆”进行项目申报。

  2、推荐单位审核。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由纳税所在地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作为推荐单位,在网上负责审核本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申报资格和推荐工作。

  3、科委审核。经推荐单位网上审核同意后,科委进行审核。

  4、网上评审。经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进入专家网上评审阶段。

  5、立项打印。经评审通过的项目方可在线打印项目计划任务书和附件材料并报送推荐单位签字、盖章。

  6、提交书面材料。申报企业将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提交科委受理窗口。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间

  1、项目网上申报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9:00—9月19日下午17:00止,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后不允许退回修改,望企业认真填写,谨慎提交。

  2、推荐单位审核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9:00—9月21日下午17:00止)。

  3、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执行期为1-2年(均从项目申报之日起算)。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闵行区科技项目申请/计划任务书;

  2、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协议。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4、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电子财务报表须盖企业公章再上传、纸质财务报表须盖企业公章);

  5、与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6、涉及行政许可的特种行业,应提供许可资质证明;

  7、除上述材料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辅助材料:查新报告、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用户报告等材料。

  (三)受理

  1、书面材料受理。通过专家网上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企业在线打印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后,经科技主管部门签字盖章(联系方式见附件2),一式二份,送至以下任意地点:

  ⑴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三楼科委服务窗口(莘东路505号,庙泾路莘东路路口),电话:33882531、33887991

  ⑵证照中心江川分中心科委窗口(地址:沧源路1160号零号湾1号楼1楼),电话:34202103

  ⑶证照中心浦江分中心科委窗口(地址:联航路1528号),电话:64980213

  2、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日期根据评审情况拟定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印刷,纸质材料采用普通胶装作为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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