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报范围
2022年,金山区科委执行生物医药研发创新及平台类项目,原则上征集近两年期间(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各类批件、上市或是完成验收的项目。具体可分为以下单项:
(一)重大创新产品研发上市
1、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金山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且销售结算在本区;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原则上在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且研发上市药品属于国家、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的创新药。
2、支持标准
对于在本区实现生产、销售并获得国家、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的创新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二)企业获得药品注册批件
1、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金山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且销售结算在本区;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原则上在在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药品注册批件。
2、支持标准
对在金山区生产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包括治疗用生物制品与预防用生物制品)、中药和天然药物进行支持,对新获得注册批件的新药和生物类似药,按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10%予以资助,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支持。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
(三)企业开展临床试验
1、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金山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且销售结算在本区;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原则上在2020年1月1日以后,进入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并获得临床批件的新药项目。
2、支持标准
对进入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并获得临床批件的新药项目,根据项目创新水平和前期投入分别择优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支持。
(四)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1、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金山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且销售结算在本区;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原则上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件。
2、支持标准
对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的择优给予单品种(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五)企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1、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金山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且销售结算在本区;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原则上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获得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批准的创新医疗器械。
2、支持标准
对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按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10%予以资助,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支持;对新获得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批准的创新医疗器械,按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10%予以资助,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新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按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10%予以资助,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六)公共服务平台
1、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在金山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原则上在2020年1月1日以后,投资建设研发中试、临床研究、检验检测、创新技术等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固定资产核验,且已正式运营。
2、支持标准
对区内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及其他主体搭建研发中试、临床研究、检验检测、创新技术等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后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二、申报时间
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