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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经委】(2022年第115期)2022年度松江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编辑时间:2022-07-17 15:43:43    浏览次数:337

一、评价范围

截止2021年底已获得认定的松江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及2021年松江区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

二、评价材料要求

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应当递交如下材料:

(一)松江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二)松江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2021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五)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评价材料报送方式和要求

(一)网上填报

12021年认定松江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进入“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平台”下载《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平台操作手册》、评价相关说明。

2、往年认定松江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直接点击“企业登录”后,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学证书登录平台。

3、按要求在平台上填写评价相关表单,并上传总结报告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网上填报开通日期为527日至620日。

(二)特殊情况说明

企业如因重大资产重组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价工作的,应向松江区经济委员会提出申请。凡逾期不报送评价材料的,将视作评价不及格,取消其松江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之内不允许再次申报,且不允许申报产业技术创新扶持项目,不推荐申报市经信委相关产业扶持项目。

收到通知后,请于61日前发送邮件至sjjwjsjbk@163.com反馈通知收到及联系人信息,截止620日前完成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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