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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发改委】(2022年第127期)黄浦区2022年度下半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编辑时间:2022-07-17 15:46:53    浏览次数:305

一、支持对象

支持在建服务业项目,项目应在服务业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或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

项目建设单位应是在黄浦区依法设立、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需准备的资料

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5、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

6、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7、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8、风险投资、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9、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10、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三、项目单位申报程序

1、请项目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选择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事项,网上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

2、项目库常年受理项目申报。经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入库项目的建设单位依管理部门通知提交纸质资料。

3、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由区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同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本次区级初审范围为2022630日之前纳入项目库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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