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奉贤区内;
(二)申请上市补贴
2、企业已列入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上海证监局完成辅导备案;
3、企业已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成功上市;
4、企业新迁入奉贤区,且在迁入之日起两年内成功上市;
5、企业成功上市后3年内,累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50%以上(含50%)用于本区产业投资且投资额实际到位的,投资额在1亿元(含)人民币以上;
6、企业已在海外主要交易场所上市;
(三)申请挂牌补贴
7、企业已在“新三板”成功挂牌;
8、企业已在上海股交中心“N板”、“E板”成功挂牌;
9、企业已在场外市场挂牌且增发额达3000万元以上;
10、企业新迁入奉贤区,且在迁入之日起两年内成功挂牌。
二、支持方式
(一)企业上市奖励
对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奉贤区内,已列入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已股份制改造并在上海证监局完成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本区企业获得主板、科创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格并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二)企业挂牌补贴
对成功挂牌的企业,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补贴。
三、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8日9:00—7月29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