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
依法注册登记在本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实施项目符合《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该项目在2021年、2022年立项且新增设备总投资达500万元以上,并在2022年11月底之前竣工投产。
二、支持标准
补贴标准为核定新增设备投资的15%,待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上限20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6日-8月26日17:00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