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内容
支持在宝山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或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其他机构在本区独立建设或联合组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先支持生物医药、新材料、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的申请。
二、支持额度
被认定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纳关系均在宝山区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本区注册登记的科研院所、高校等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在本行业领域内的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一定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具备承担区级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
3、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1-2人,拥有相对稳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发人员5人以上。
4、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其中,相对集中的工程技术试验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必要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工艺装备和软件不少于10台/套(不包括生产用设备和软件),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芯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等企业不低于150万元)。
5、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其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重点支持行业可适当放宽,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低于2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
6、组建申请应明确清晰合理的工程中心名称、研发方向、研发内容、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且符合《宝山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宝科委〔2021〕9号)建设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