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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信委】(2022年第252期)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时间:2022-12-05 09:28:46    浏览次数:336

一、申报要求

(一)数据中心所有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划和布局要求,实现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优先推荐位于国家算力枢纽及国家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的数据中心。

(三)机柜资源、算力负荷、网络资源等算力资源利用水平处于行业内先进水平,算力算效水平高。

(四)能源利用效率高,电能利用效率原则上应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0879)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较高。

(五)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高,建立并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开展绿色运维,积极提供绿色公共服务,能够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供给能力提升。

(六)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申报程序

(一)各数据中心对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创建和自评价。达到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要求后,数据中心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及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参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独立评价,并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市有关单位(包括所属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申报,并对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等材料进行评估确认,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数据中心由集团公司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银行保险机构所属数据中心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并由其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抽查,择优确定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并按程序发布。

三、申报时间

2022129日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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