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近两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的企业除外)
二、支持方式
(一)“升规”“入规”扶持
工业企业首次“升规”入库、有生产活动的服务业企业首次转至规上工业企业库,以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新设立子公司,2023年首次进入规上工业企业库。对以上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二)增产扩规扶持
1.2022年当年度规上工业产值总量不足1亿元,同比增幅超过50%的,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2.2022年当年度规上工业产值总量超过1亿元,产值增量超过5000万或同比增幅达到35%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产值增量超过1亿元或同比增幅超过50%的,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三、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0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