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项目总投入300万元以上,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软性投入。固定资产投资包括用于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等费用,其中建安投资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的25%;软性投入包括软件、试验和检测等费用。项目总投入中,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70%。
二、补贴方式
专项资金支持额度给予经核定项目总投入8%的资金支持:对属于战新行业的技改项目,给予 12%的资金支持,最高 200 万元。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专项支持资金。
三、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