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5月30日
二、申报流程
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 统一 网上申报 , 申请人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根据要求将所需的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 “黄浦知识产权” (请以申报单位名称为邮件主题),邮箱收到申报材料后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申请人以此作为收件证明。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服务”、“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聚集区”、“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市级以上知识产权奖项”、“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 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建设 ”等9个项目为黄浦区 “免 申即享 ” 试点项目,符合条件的单位会在 “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空间—我的办件” 中 自动收到推送内容,在相关项目列表中点击 “立即领取” 在线一键确认即可 。
2024年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通过PCT途径且经过有关专利审查机构实质审查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缴纳注册费、审查费等官方费用50%的一次性资助,每件资助不超过2万元,每个申请人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的专利须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专利。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PCT途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清单》【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3.国外授权专利证书原件【PDF扫描件】
4.国外授权专利所涉各类官方费用的缴费凭证【PDF扫描件】
5.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6.2023年12月及2024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PDF扫描件】
8.社会组织法人证书(仅社会组织提供)【PDF扫描件】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通过质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数据)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企业,取得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贷款利息的50%补贴,同一单位年度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享受利息补贴。
(三)申报条件
1.质押融资的结息期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
2.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
(四)免申即享补充材料
1.与银行签订的质押融资贷款合同【PDF扫描件】
2.专利、商标或数据专用权质押登记证明【PDF扫描件】
3.支付质押融资贷款利息的付款凭证【PDF扫描件】
三、知识产权保险服务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于购买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保费50%的资助,同一单位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保单签订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四)免申即享补充材料
1.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险保单【PDF扫描件】
2.保单发票【PDF扫描件】
四、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资产公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起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给予一次性资助,金额为发行规模的5%,同一申请人年度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须通过金融机构单独或多家组合的方式,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资产公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获得融资,申报时产品成功发行并已结清。
2、发行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与发行方及增信担保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费用支出凭证及相关费用发票等【PDF扫描件】
3.由发行方出具的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证明材料及贷款结清证明【PDF扫描件】
4.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5.2023年12月及2024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PDF扫描件】
7.社会组织法人证书(仅社会组织提供)【PDF扫描件】
五、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获得*********、市级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单位、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和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和培育市场、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和示范学校、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等运营、试点、示范项目,在验收通过后按照项目资助金额给予一次性1:1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
2.验收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六、运营服务聚集区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聚集区项目,在验收通过后按照项目资助金额给予一次性2:1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1.集聚区项目需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验收。
2.验收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七、知识产权托管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组织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集中托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经区知识产权局评定合格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资助。
(三)申报条件
1.基础扎实。申报主体服务的企业符合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方向,有用有效专利的中小微企业不少于10家。
2.管理体系健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服务企业工作机制,配备专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包括知识产权工作者,初、中、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能够有效开展专利商标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经费投入。
3.服务成效明显。具有独立或协作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的经验,协助企业实际开展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许可转让等运营工作或者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服务的企业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4.申报主体应制定知识产权集中托管的工作方案和绩效目标,项目培育期1年,项目完成后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验收评定,评定合格后给予项目资助。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2024年度黄浦区知识产权托管项目申报书》【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3.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4.2023年12月及2024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PDF扫描件】
6.社会组织法人证书(仅社会组织提供)【PDF扫描件】
八、评议导航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的专利分析评议、导航项目,经区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通过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资助项目不超过2项。该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评议、导航项目,在验收通过后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给予一次性2:1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区专利分析评议、导航项目的,报告完成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并接受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2.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的优先;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优先。
3.申报市知识产权评议、导航项目配套资助的,市级项目验收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申报区专利分析评议、导航项目的,提交《2024年度黄浦区评议导航项目申报书》【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3.专利分析评议、导航研究报告【PDF扫描件】
4.实际发生费用的发票【PDF扫描件】
5.申报市知识产权评议、导航项目配套资助的,提供市知识产权评议、导航项目同意立项证明和验收报告【PDF扫描件】
6.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银行收款凭证原件【PDF扫描件】
7.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8.2023年12月及2024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9.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PDF扫描件】
10.社会组织法人证书(仅社会组织提供)【PDF扫描件】
九、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GB/T 29490、GB/T 33251、GB/T 33250)的单位,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资助金额不高于实际发生的首次认证费用。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初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认证的单位。
2.认证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GB/T 29490、GB/T 33251、GB/T 33250)合同及证书【PDF扫描件】
3.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4.2023年12月及2024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PDF扫描件】
6.社会组织法人证书(仅社会组织提供)【PDF扫描件】
十、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认证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ISO 56005并通过分级评价的,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初次通过并达到《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 56005)》国际标准相应分级评价的。
2.评价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基于ISO 56005的《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等级证书【PDF扫描件】
3.与评价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及发票【PDF扫描件】
4.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5.2023年12月及2024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PDF扫描件】
7.社会组织法人证书(仅社会组织提供)【PDF扫描件】
十一、转化运用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 /P>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符合本区产业导向、技术领先的专利许可与转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并取得《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或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同通知书》的,可按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2%给予许可、转让人资助,同一许可、转让人年度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许可、转让存在关联交易的,不予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申报的转化运用项目需符合本区产业导向并且技术领先。
2.涉及专利许可的,申请人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许可备案,并取得《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涉及专利转让的,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著录项目变更,并取得《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
3.专利许可、转让费的银行入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转化运用项目清单》【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3.专利许可、转让合同原件【PDF扫描件】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PDF扫描件】(涉及专利许可)
5.《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PDF扫描件】(涉及专利转让)
6.专利许可、转让费的银行入账凭证原件【PDF扫描件】
7.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8.2023年12月及2024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9.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PDF扫描件】
10.社会组织法人证书(仅社会组织提供)【PDF扫描件】
十二、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企业进行专利产品备案并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的,给予每件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6万元,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审核通过的项目数量确定。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www.zlcp.org.cn)完成专利产品备案并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
2.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专利产品备案证明》【PDF扫描件】
3.《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明》【PDF扫描件】
4.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5.2023年12月及2024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PDF扫描件】
7.社会组织法人证书(仅社会组织提供)【PDF扫描件】
十三、高价值专利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黄浦区知识产权局评定的高价值专利项目,在验收通过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不超过5个项目。
对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评定的高价值专利项目,在验收通过后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给予一次性1:1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区高价值专利项目的:
(1)申报单位所涉技术领域属于《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9+X”发展体系。
(2)具有一件以上自主研发的法律状态稳定、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核心专利,作为高价值专利项目建设基础。
(3)具有专业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企业:近三年研发总投入占销售总收入比例不低于5%);具有较强的专利创造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国内外专利布局能力处于全区较好水平,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PCT专利申请不少于5件。
(4)具有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配备至少1名专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须具有知识产权工作者、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等知识产权类专业职称证书),具有稳定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具有鼓励专利成果产出的激励机制。
(5)围绕本单位拥有的一项或几项核心专利,形成科学、可行的高价值专利工作方案和任务目标,项目培育期1年,项目完成后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验收评定,评定合格后给予项目资助。
(6)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的优先;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优先。
(7)已承担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单位不支持申报。
2.申报市高价值专利项目配套资助的,市级项目验收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2024年度黄浦区高价值专利项目申报书》【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3.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4.2023年12月及2024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PDF扫描件】
6.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仅社会团体提供)【PDF扫描件】
十四、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 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开展市级以上商标品牌建设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验收通过后按照项目资助金额给予一次性1:1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
2.验收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十五、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认定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25万元资金资助。
对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备案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资金资助。
对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资金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各级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
2.认定或备案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十六、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新培养或引进知识产权中高级专业人才(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或副高级以上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在职且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按每人3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同一人的同一职称只资助一次,同一申请主体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新培养的专业人才入职日期不晚于2023年3月1日,资格或职称的取得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3.申请单位新引进的专业人才入职日期须在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3日1日期间,且资格或职称的取得日期不晚于入职日期。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专业人才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或副高级以上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3.能证明专业人才在申请单位在职且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记录【PDF扫描件】
4.营业执照原件(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5.2023年12月及2024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仅企业提供)【PDF扫描件】
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事业单位提供)【PDF扫描件】
7.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仅社会团体提供)【PDF扫描件】
十七、获得市级以上知识产权奖项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获评中国专利金奖(外观设计金奖)、银奖(外观设计银奖)和优秀奖(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50万和3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获评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创造、保护、运用)奖项的单位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获得其他*********、市级以上知识产权奖项的单位,按照奖励金额给予一次性1:1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获奖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十八、中国驰名商标项目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黄浦区的企业。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自主品牌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的品牌之前未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认定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项目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中国驰名商标”认定证明【PDF扫描件】
3.营业执照原件【PDF扫描件】
4.2023年12月及2024年最近一期的电子缴税凭证【PDF扫描件】
十九、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评定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项目,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给予一次性2:1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认定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四), 免申即享补充材料
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银行收款凭证原件【PDF扫描件】
二十、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建设项目(免申即享)
(一)扶持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黄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适用范围及扶持标准
对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批复同意设立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按照项目资助金额给予一次性1:1配套资助。
对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定,开展公益性纠纷调解工作的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律师调解组织等,按照项目资助金额给予一次性1:1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设立或评定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日31日期间。 |